《能效“领跑者”制度实施方案》
12月31日,为落实国务院《2014 - 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》(国办发[2014]23号)、《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》(国发[2013130号)和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[2013]37号),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工信部、国管局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《能效“领跑者”制度实施方案》(发改环资[201413001号)。
建立能效“领跑者”制度,通过树立标杆、政策激励、提高标准,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、高耗能行业、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,促进节能减排。定期发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,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,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公共机构名单,以及能效指标,树立能效标杆。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,引导企业、公共机构追逐能效“领跑者”。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能效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,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,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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